近年来,山西省财政厅开展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得到了全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认可。2016、2017年几乎所有县长都参加了“美丽乡村”竞争演讲比赛,“美丽乡村”成了山西经济领域的热点话题,成了脱贫攻坚的平台和小康社会的榜样,认真学习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示要求。一大批建成或正在建设的美丽乡村游人如织,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也正在悄然发生着重大改变,习总书记考察过的苛岚县宋家沟、王家岔就是山西省美丽乡村的一个缩影。2017年,财政部向山西省增加了30%的农村综合改革资金。
创新思路,建立美丽乡村资金“竞争立项”分配新机制。山西省从2013年开始探索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当时由于缺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先期试点县将试点资金等同于一事一议资金使用,投入当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普遍缺乏农村建设“一盘棋”意识,资金整合能力弱,创新意识不够,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发挥不明显。面对存在的问题,省财政厅与财政部加强政策沟通,赴外省学习交流先进经验,到全省部分市县进行深入调研,并分析原因,进行大胆创新。从2016年开始,建立了美丽乡村资金“竞争立项”分配新机制,充分调动各市县积极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
公开竞争立项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突出“六个坚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促进农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脱贫增收;坚持县为主体,统筹协调推进;坚持规划引导,突出地域特色;坚持多元投入和资金整合;坚持完善创新农村治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投入机制和管理制度,保证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正常运行并有效发挥作用。
二是试点村标准明确“四个条件”。做到村党组织坚强有力,广大农民群众熟知政策,有一定产业基础,有一定区位优势,符合“串点成线”要求。
三是科学设定公开竞争立项程序。各县认真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完善建设规划,择优筛选3—5个项目村“打包”,向市级财政部门申报。强化项目初审准入,市级财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对项目申报地及申报内容进行实地考察。筹建评审专家小组,评审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7名。坚持评审五项原则,按照规范化操作原则、评审负责原则、好中选优原则、注重守法原则、科学赋分原则对上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规范评审程序,制定科学评审要点及评分标准。
务实重效,山西省美丽乡村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两年来,全省共确定36个美丽乡村试点县(市区),330个项目试点村,省财政投入3.6亿元,整合各类部门资金11亿元、引导社会资本投入92亿元,加上农民筹资筹劳、社会捐赠等投资总额达110亿元,财政撬动比例达到1:30,全省掀起了建设美丽乡村的新高潮。
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一大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靓丽名片和经济发展的有力引擎。
二是特色优势产业得到较快发展。“让农村美,让农民富”是建设美丽乡村的最终目标。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土地流转,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了小杂粮种植、核桃种植等具有山西特色的农业产业和具有山西乡土文化气息的乡村特色旅游、休闲观光和农家乐等产业加快发展。同时,积极推动农村电子商务网点建设,完善电子商务销售渠道,不断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财产收益机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
三是县级整合发展能力不断增强。330个项目村投资总额达到111.49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5.4亿元、市县财政配套1.3亿元、社会捐赠783.156万元、筹资筹劳3407.2万元、整合各类财政资金11.1亿元、引导社会资本投入91.97亿元、其他资金1.3亿元,各类资本要素得到有效集聚,县级攥紧拳头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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